為了保證本協會工作的正常開展,不斷優化人員結構以適應協會職能轉變的需要,根據國家人事部門有關人員聘用制度管理辦法和《遼寧省信息通信行業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用工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接受會員單位派出、社會招聘或退休返聘適應協會工作并具備其崗位能力、熱愛協會工作的管理或工作人員。
第二條 以社會招聘和退休返聘為主,會員單位派出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協會員工的薪酬參照國家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同行業水平,結合協會經費情況,根據工作需要予以支付。
第二章 派出專職人員
第四條 根據《章程》第五章第四十一條規定,本協會的工作人員可由相關會員企業派出作為協會的專職工作人員。
第五條 根據協會的需要,由會員企業推薦,協會考察后,確認書面聘用關系后,作為協會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六條 其行政隸屬關系不變,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由所在企業承擔。在協會工作期間,可享受協會工作補貼。
第三章 社招專職人員
第七條 招聘方法。協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時,根據國家人才招聘的有關政策,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招,也可由協會直接招聘。招聘信息可在網站上公布或在媒體上刊登。
第八條 招聘程序:
1.應聘人提供(招聘啟示規定的)身份有效證件參加初審;
2.通過初審、面試者,參加筆試;
3.筆試合格者,經會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后確定聘用人選。
第九條 試用、聘用與簽定合同
1.一般情況下,社招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一年期內合格者可繼續聘用;否則,則解除聘用。
2.社招人員在試用期或聘用期內,可與中介機構簽訂《勞動派遣合同》,也可現協會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般按兩年期簽訂,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條 工資與福利
社招人員在協會工作期間,根據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以崗位工資、基礎工資和獎勵績效等方式領取工作報酬,并享受相關福利。
第十一條 解聘與補償
1.如因本人需要,提出不再在協會繼續工作的,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協會無條件同意解聘,并不負擔任何補償;
2. 因國家相關規定或觸犯法律,協會將不因合同條款約束與其解聘,并不負擔任何補償;
3.因違反協會有關規定,或因工作需要或本人工作能力不能勝任協會工作,在合同期內被解聘的,協會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第四章 返聘專職人員
第十二條 協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經協調,可以聘用會員單位的退休人員或在協會工作到退休年齡且仍有能力繼續在協會工作的退休人員,經簽訂聘用合同,在協會擔任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返聘人員聘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協議確定。
第十四條 返聘人員在協會工作期間,可領取聘用協議工資,并享受相關福利。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企業派出的專職工作人員,其人事、工資、黨組織和工會關系均由原單位管理。
第十六條 社招人員的檔案關系,由本人選擇或協會指定的地方勞動服務中心(公司)管理。其黨團工會關系視情況由協會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 退休返聘人員所有檔案關系均由所在街道負責。
第十八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規定不符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遼寧省信息通信行業協會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