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本協會長遠發展需要,保證協會人事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協會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人事管理按照協會章程和省民政廳、國資委有關規定執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建立精簡高效、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為協會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第二章協會人員構成
第三條 協會工作人員由社會聘用人員、會員企業派駐(借調)人員和返聘人員構成。凡在協會工作人員,均需簽定勞務或勞動合同。
每四條 協會須與社會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可為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合同期滿或需解除勞動合同的,由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為滿足協會對不同層次、不同專業人才的需求,協會可從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返聘部分有一定業務專長的人員到協會工作;或從會員單位中選擇部分有較長時間本行業工作經驗的人員到協會駐會工作。
第六條 返聘人員是指在企事業單位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具有一定業務專長,根據協會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與協會建立勞務關系的工作人員。派駐人員是指根據協會對信息通信行業專業型人才的需求,經所在會員企業的同意,其人事勞資關系仍然在企業的脫產至協會工作的人員。
第三章機構編制與崗位
第七條 綜合辦公室是人事管理工作辦事機構,負責辦理人事檔案、工資、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與人事工作相關的事宜;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人員增減建議,由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協會崗位設置堅持“機構精簡、職能清晰、責任明確、便于考核”的原則。因事設崗、定崗定編,以崗位管理為人事管理的核心。
第九條 協會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培訓部(遼寧信息通信行業職業技能評價中心)、會員服務發展部(遼寧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遼西辦事處、丹東辦事處。
第十條 協會工作人員任職崗位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部室主任、副主任;兩中心主任、副主任;辦事處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員崗位。
第十一條除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需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外,其它工作崗位,凡在協會工作的社會招聘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返聘和派駐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經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均有資格任職定級。
第十二條 根據員工的業績和技能,結合工作需要,可在內部進行崗位調配。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工作崗位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工作完成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四章試用崗位及管理
第十三條 擬定的企業派駐人員,由協會提前進行政治表現及業務能力考察,經協會主管領導進行面談審核并由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方可正式聘任,試用期限為三個月。
第十四條 退休返聘人員,經會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工作試用期限仍為三個月。原在協會工作崗位上退休并有意愿繼續在協會工作的,經會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不再有試用期。
第五章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對協會員工,定期進行德、能、勤、績四方面的績效考核??冃Э己藞猿止_、公正、民主、客觀、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己私Y果與人事管理和工資、獎金掛鉤,并按《關于進一步明確省信息通信行業協會工作人員薪酬、補貼、獎勵及相關福利事項》規定,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六條 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解除合同,不稱職的當年解聘。對于日常工作中違反協會工作紀律、自律要求及法規規定的員工,視情節予以解聘和取消派駐資格。對績效考核優秀或日常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參加當年的先進工作者評選。
第六章培訓與學習
第十七條 為提高協會工作人員的知識和業務技能,使人力資源適應協會日益發展的工作需要,協會鼓勵所有工作人員持續不斷地學習,提升自身價值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條 協會分階段為工作人員提供各種專業培訓與學習支持。
第七章獎懲
第十九條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按《遼寧省信息通信行業協會內部獎勵及處罰管理辦法》進行獎勵或處罰。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 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協會規章制度,情節特別嚴重或給協會造成嚴重損失的協會員工(含社招、返聘、派駐人員),經會長辦公室研究決定,予以辭退并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協會工作人員,因工作懈怠出現錯誤,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并給協會造成損失者,可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協會部室工作人員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辦公室審核并報會長辦公會研究后批準。同意提前解除勞務或勞動合同的,由辦公室與申請人辦理離職手續。
第八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協會辦公室人員負有保密義務,應妥善保管相關資料,不得泄露。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抵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協會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